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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扬州市失业保险如何办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19:56:25
The Beginning

  一、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办理退工停保登记时,需按照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情况上报员工的失业原因。

  2.目前通过社保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请确认已经持有江苏省社保卡,并已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如已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需行至就业部门办理灵活就业退出,再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地点:淮海路165号2楼3号窗口。

THE END

TAG:用人单位  社保卡  失业人员  灵活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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