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养老保险领取: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不足一年换算成年,并保留四位小数)×1%。其中: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
公式中:
a1、a2……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自然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缴费若有中断的,a1、a2……an为实际累加的缴费工资,不用换算成年缴费工资);
A1、A2……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自然年度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参保人1992年1月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年换算为年,并保留四位小数)。
批准退休时间在1至6月的,An取退休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批准退休时间在7至12月的,An取退休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对照表如下:
参保人年龄未满4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统一按40周岁的标准确定;参保人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统一按70周岁的标准确定;年龄超过表列某整数的,按下一档计发月数确定。
养老金水平与个人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密切相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同时,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