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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扬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08:01:27
The Beginning

  缴费比例

  扬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个人不缴费;

  2、原未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范畴的机关、事业单位等,按照省、市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1821元执行,下限按4250元执行。

  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缴费地点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

  0514-8461547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0514-8344104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宝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宝应县苏中北路33号

  0514-8822741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扬州市各区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

THE END

TAG:扬州市  生育保险  缴交  仪征市  宝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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