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领对象
市民卡的申领对象为具有温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申领程序
(1)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当地市民卡管理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市民卡服务机构),也可向受当地市民卡服务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提出申请。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殊人群的委托人只能是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并提供户口本或社区(村、居委会)证明等证明材料。
(2)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可由所在单位、学校统一组织,向受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申请。
(3)申请资料
①按要求如实填写的《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照片由市民卡服务机构或者委托各合作银行进行采集(注:若制卡系统中有二代身份证照片,可直接采用身份证照片;若制卡系统中无二代身份证照片,则需现场采集)。
(4)申领人在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时,可自主选择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功能是否开通,由申领人自行决定,银行不得强制开通。
(5)申领人个人信息与社保信息系统记录不一致的,应先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信息。
三、申领网点
以下服务网点可现场申领市民卡,特殊情况需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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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