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台州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根据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规定,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企业职工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57元,上限为19783元,与养老保险基数一致;
具体操作办法
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随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自动调整,无需单独再行申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21年10月开始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