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距雄安新区30公里,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校园占地920.2亩,建筑面积34.39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为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公开选聘3名教师。现将选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的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选聘,采取面试加答辩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专业、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见《保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6.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7.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保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和本人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包括: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与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本科与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rsc@bdu.edu.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面试环节。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选聘方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为试讲加答辩。
1.试讲
应聘者根据各教学单位所要求的讲授范围试讲(时间20分钟,含3分钟自我介绍)。
2.答辩
课堂讲授结束后,应聘者回答评委提问(时间8分钟以内)。
3.评委打分
按照选聘岗位分组试讲,每组评委9人。根据毎名应聘者的课堂讲授、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考生面试低于合格分的,或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打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将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试讲答辩成绩。试讲答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公布成绩
试讲与答辩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个人成绩,按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 ,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学校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和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依据岗位要求、测评、体检、考核情况,提出拟聘初步意见,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在保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期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资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空出岗位在同类人员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由学校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批,按程序办理入编、增资等手续。
保定学院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