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部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流程:
1、市内户口迁移:
当事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市外迁入:
当事人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以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限内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小编提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