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就廊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公租房需提供资料作出以下要求:
1、《廊坊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安次区中心城区以外乡镇户籍人员户口簿);
3、配偶及未婚子女身份证、户口簿;
4、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丧偶单身承诺书及死亡证明、离婚单身承诺书及离婚手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或配偶有多次婚姻记录的需提交全部离婚手续;
5、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6、缴纳社保的证明;
7、现居住情况证明(持居住证的无需提供)。包括:寄住、借住、租住等证明;
8、收入证明;
9、用人单位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10、申请人的配偶及成年子女为中心城区非城镇户籍的需提交宅基地、自有住房情况证明;
11、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
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非企业的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填写完整。
用人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基本情况和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担保。在担保书上加盖公章后,将填写完整、汇总齐全的申请资料连同电子版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初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