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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指南(宜昌市加装电梯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1 18:14:13
The Beginning

  受理机构: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各区申办指南:点此进入

  申请条件:

  由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向区加梯办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

  申请流程:

  一、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以下程序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且不计入审核承诺时限:

  1、需进行现场踏勘的;

  2、需进行专家评审咨询的;

  3、需要委托咨询的;

  4、需要按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

  5、需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的;

  需要进行公示的重大投资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参考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三、审批

  首席代表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过程和条件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字作出审批决定。

  四、办结

  本期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同意即为办结。

  五、送达

  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THE END

TAG:申请人  通知书  业主  条件  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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