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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临沂高层次人才津贴 临沂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和奖励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8 17:14:47
The Beginning

  临沂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条件

  (一)新增人员

  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毕业人员)到临沂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本科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2020年8月31日前登记注册企业;

  3.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员在临沂市缴纳社会保险且满1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二)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市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请参考我市2020年度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人员名单);

  2.截至2021年8月仍在原申报单位工作。

  拓展阅读:津贴发放标准

  新增人员按照临发〔2018〕1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50%。既往人员按照原发放标准进行发放。用人单位申报前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落实好相应配套资金,向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当年开始取消或停发人才津贴: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停发津贴的。

THE END

TAG:津贴  人员  用人单位  临沂市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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