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家属随军
设定依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
申请条件:军人家属申请随军迁移户口
办理材料: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文书;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办理地点: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
办理机构:派出所受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持办理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服务大厅申请,由派出所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户口准迁。
TAG:派出所 户口 材料 户籍 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