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禁放区域
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
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基础上,婚庆、殡仪等单位或个人违法提供燃放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违法燃放后未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