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流程
重要提示:足额缴费的职工、失业保险代缴医保人员、工伤保险代缴医保人员、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5类人员可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职工未就业配偶由于在医保系统参保人员身份为男职工,在医院就诊人员为其配偶,两者身份不一致,无法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需自行垫付费用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除产前检查需提前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外,其余项目,如分娩住院、计生手术等无需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可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
(一)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办理流程
1、足额缴费的职工、失业人员、工伤人员、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5类人员
所有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参保人均需事先在市内或者市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1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参保职工在办理就医确认前已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2、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就医确认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包括电子医保凭证)或享受待遇人员身份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备注: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登记时提供《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作为计划生育证明凭证。《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中注明“未怀孕”的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登记时需提供医院诊断妊娠证明,《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中注明预产期时间的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登记时无需提供医院诊断妊娠证明。
3、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的渠道
(1)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全市通办)
(2)微信小程序“粤医保”
(二)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1、市内联网结算。职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记账,参保人个人不支付;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
2、市外联网结算。职工在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未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由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记账,个人不支付;超过定额结算标准以上部分的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市外生育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具体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