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普通高中建立了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校内资助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1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实际发放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分档发放。
南通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职工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经济困难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
(二)减免学费
1.申请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扶贫手册》学生。
2.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扶贫手册》学生学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标准给予减免,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南通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对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职工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家庭子女免学费和住宿费。
(三)校内资助
普通高中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