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台湾居民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事分类:
服务对象:在泰工作、学习、居住的台湾居民
办理机构: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申请人到银行缴费→回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做收费确认→公安内部审批制证,然后申请人凭申请回执按照取证日期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注:选择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特快专递窗口办理手续,然后提交申请;如委托他人代取,代取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代取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后,凭申请回执按照取证日期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申报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3、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胞证、本人出生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50元/本;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发500元/本;
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20元/件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靖江:靖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泰兴:泰兴市文昌路14号(南二环民政局隔壁)泰兴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兴化:兴化市中和路口 兴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姜堰:姜堰市姜堰大道89号姜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
海陵:泰州市海陵区东风南路599号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高港:泰州市高港区区政府东侧高港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
医药高新区: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 CMC综合服务大楼公
联系电话:市局:86897637(出国),86897638(港澳台),86897671(境外人员);靖江:89182105;泰兴:87955968,87955969;兴化:83377558;姜堰:88206110;海陵:86323268;高港:86961669;医药高新区:89690579。
投诉电话:86897652
相关说明:法定节假日联系电话:8689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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