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参保缴费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市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及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资助,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由省、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45元标准资助,县级财政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四)财政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五)部分特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年度应届外省毕业回陕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参保年度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的各类人员、相关部门新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等,均按照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按其中对应最高资助标准的一种身份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参保资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