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廉租住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2) 应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3) 家庭成员无商业用房、工商注册、纳税、车辆、公积金等信息;
(4)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
(5)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6) 申请人在禹州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
2.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一式一份):
(1)个人申请、租房协议(现在所居住房屋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2)1寸照片;
(3)户籍证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4)收入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状况证明(城镇低保证)复印件(验看原件);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验看原件);
(6)申请人为非户主的,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7)审核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