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二份;
2、去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在法院未结的民事案件证明;
3、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软件检测合格的带有条形号码的出国境专用照片二张(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二寸彩色照片,大小:48*33mm)。
4、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家庭户的须提交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以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的须交集体户首页以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5、面见申请人,制作询问笔录。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应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为外国人的可以提交护照)、监护证明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6、申请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金融系统、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人员等)的,须由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证明。
7、出国劳务申请人需提供《山东省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
办理护照流程
1、去县局外事科(交警大队一楼)领取相关表格
2、去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无在法院未结的民事案件证明
3、去省厅批准的我县定点照相馆拍摄照片
4、去县局外事科(交警大队一楼)提供本件第(一)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5、面见申请人并进行相关询问、现场录像、采集指纹等信息
6、在现场询问中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民警进行调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写不非法劳务保证书
8、上传至市局。
收费标准
首次办理电子普通护照费用为200元/本;
换发普通护照费用为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原普通护照失效需重新申请的费用为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需补发的费用为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的费用为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的费用为2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