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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济宁市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4 21:31:33
The Beginning

  济宁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16年1月21日期间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2016年1月22日以后未生育的。

   3.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 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省规定每人每月80元,我市每人每月补贴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请到您父母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的卫生健康办申请办理。

THE END

TAG:子女  济宁  对象  条件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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