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职工防暑降温费该如何计算?
威海市继续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64号)文件执行,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费用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规定: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以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如果职工因事假、医疗期、工伤停工留薪期、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未提供劳动的,可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折算防暑降温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