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咸阳产假: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1、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2022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