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字母一样不算侵权,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商品一模一样,只是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的行为需要按照商标的情况确定,只有商标的字母一样一般不能构成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包括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经过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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