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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武器装备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盗窃军事装备定什么罪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05 1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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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武器装备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法院对盗窃武器装备罪量刑的具体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二、盗窃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部队的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是战斗力的主要物质基础,保证其不受非法侵占,是巩固部队战斗力的客观需要。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直接造成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损失,将给部队建设带来严重危害。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窍、抢夺武器装备、军事物资的行为。盗窃,是指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抢夺,是指采取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盗窃、抢夺的对象是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和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不包括已确定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因为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已不能直接形成部队的战斗力。武器装备,是指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武器又兵器,是直接用于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器械。通常包括:冷兵器、枪械、火炮、火箭、导弹、弹药、爆破器材、坦克和其他装甲战斗车辆、作战飞机、战斗舰艇、鱼雷、水雷、核武器等。武器系统通常包括:杀伤手段、投掷或运载工具、指挥器材。军事技术器材通常包括:通信指挥器材、侦察探测器材、雷达、电子对抗装备、情报处理设备、军用电子计算机、野战工程机械、渡河器材、气象保障器材、军用车辆、伪装器材等。

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刑法》第264条和第267条对盗窃罪、抢夺罪的数额标准从严认定。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具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本罪;具有两种行为的,仍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即《刑法》第450所规定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盗窃、抢夺行为为将侵害部队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所有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却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看,实施本罪的行为人都企图实际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因此其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目的,属于直接故意犯罪。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更不得去实施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等的行为。公民若是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或者是说,发现他人盗窃了武器装备、军用等的物资,那么发现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根据我国《刑法》第43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是军用物资的情况之下,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一定的处罚,因此负有保管武器装备职责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保证认真的履行职责,同时也不能存在盗窃抢夺行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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