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面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单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在法律上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签字盖章的一方将该文本作为有效的要约,相对的没有签字盖章的一方只要对该文本作出一个有效的承诺,该合同就依法成立,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随之生效。另外,在事实上,没有签字盖章的一方如果履行了合同的,其在行为上已经认可该合同的内容,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一般而言,能够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
合同当事人、与相关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应该没有时间限制。
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欲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得到法院的保护,亦应有时效限制。这里所谓时间,是指时效。在我国,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予保护。
所以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都签字盖章或者是一方签字,乙方盖章,这个合同才有效,如果合同已经定义好,而其中一方是由代理人签字,那么这个合同也有可能是处于一个效力待定的状态,那这个合同最终想要生效,就必须由当事人对这个合同进行追认,这合同才是生效的。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签订合同的,而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就已经成立了,但是是否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是后续的问题。其中一般当事人若已经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是另外一方当事人没有签字,此时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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