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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租出的房子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06 00:18:26
The Beginning

一、租赁期间房子往楼下漏水谁承担责任?

1.如果与房东之间没有约定水管的维修是由承担,而且也没有过错,确因水管老化致使楼下损失,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房东来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过错,就本案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水管已经老化有破裂的危险,却没有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状态。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与房东之间明确约定了水管的维修由承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房屋漏水如何申请赔偿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租赁的事项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如果是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租赁物致人损害的时候,需要考察出租人以及承租人是否有过错,如果是存在一定的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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