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骗他人吸毒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1、构成既遂犯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毒的,则应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有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不管行为人的动机是牟利、报复,还是拉人下水,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既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他人身心健康。本罪的对象是从未吸食、注射过毒品或曾吸食、注射毒品但已戒除的人。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1)所谓引诱,是指以精神或金钱、物质及其他方法勾引、诱使、鼓吹、拉拢本无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人从事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2)所谓教唆,是指以劝说、怂恿、授意、挑拨或唆使为手段,鼓动本无吸食、注射毒品意愿或意志不坚定的人吸食、注射毒品。教唆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甚至是示意性动作。
(3)所谓欺骗,是指以编造虚假事实、掩盖毒品真相的方法,使他人不知是毒品而予以吸食、注射的行为。以上三种行为,均可分别构成一个独立的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即可构成犯罪。
对欺骗他人吸毒罪来说,有两种量刑标准,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的,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具有复杂性的要求,不仅包括公民的身心健康,还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行为,过失行为并不构成此罪,不需要按照本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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