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转租权吗?
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有转租权。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或者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租承租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未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转租,转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机构申请并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房屋转租时,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并应在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一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证明;三转租合同;四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次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首先,次承租人向二房东租赁住房应得到大房东对房屋转租的许可,只有看到大房东的房产证和其准许转租房屋的书面材料后,次承租人才能与二房东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否则,大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其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并要求次承租人般出房屋。
其次,在承租期限方面,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大房东与二房东所签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期限。如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大房东有权不予认可。
再次,鉴于转租合同是建立在原租赁合同这个主合同基础上的从合同,租赁合同一旦解除,转租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所以,如果大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解除,那么次承租人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而次承租人在转租合同中还应就这一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商定一旦发生的补救措施。
转租房屋必须在解决了上述法律问题的前提下,才能使转租合同合法、有效,否则,次承租人虽然交了租金,却不能在承租房中高忱无忧。
在承租人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之后,可以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其他人,此时就会出现三个民事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以及次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了租赁合同,在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也订立了租赁合同,各个民事主体之间都互负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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