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宣判?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公开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判决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三、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
3、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
四、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审理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五、不执行合同纠纷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书当中会标注清楚相关的判决依据,由于每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情都不一样,所以法院最终的审理结果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双方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没有争议的,就应该依法执行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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