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刑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受胁迫结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吗?
可以,可撤销婚姻包括: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刑事自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 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四、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起诉后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结婚登记建立在男女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上,以任何方式干涉婚姻自由都是不合理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判刑标准不是固定的。而且,受到胁迫和对方登记结婚的,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以后的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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