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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规定是什么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06 1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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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规定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是指造成土地资源特别严重的浪费或者破坏的;致使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等。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构成要件详情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所谓占用土地,是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为了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能有效正确地利用,国家通过法律对土地征用、占用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最指的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或者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进行非法批准征用或者是占用土地,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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