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赔偿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当事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乘以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于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以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等于诊疗费加上医药费加上住院费加上其他
7、误工费等于误工月收入乘以误工时间
8、护理费等于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用具费等。医疗费需要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来确定,包括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误工费需要按照误工时间、员工的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