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一式一份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资料
1.《汕头市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单位统一代为申请填写)(表单1);
2.《汕头市基层就业补贴汇总表》(单位统一代为申请填写)(表单2);
3.《汕头市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个人自行申请填写)(表单3);
4.用人单位法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5.属中小微企业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承诺书》(表单4);
6.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7.毕业证书复印件;
8.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可提供派遣文件),以上材料需证明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内容;
9.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社保卡的,经批准可提供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凭证复印件)。
注意:
1.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审验(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个人申请的由个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
2.从便民角度出发,申请者不用提交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内部查询核对,但建议申请者要认真校对好填写的社保情况,以免资料不准确影响申报。
可从单位缴纳社保税务系统、汕头市社保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汕头社保APP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各区县社保分局服务大厅、街道乡镇人社所等处的人社一体机等渠道查询或打印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情况自行进行核对。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查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将通过社保系统内部查核的社保缴费情况资料打印归并到申请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