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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相关问答 邢台市长护险文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11:45:52
The Beginning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2、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参加邢台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应参加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

  3、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渠道是什么?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多渠道筹集,筹资渠道主要包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费、福利彩票公益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补助、其他途径补助。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资金捐助。

  4、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暂按每人每年50元筹资。随着基金运行和经济条件的不断发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筹资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初期市本级城镇职工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5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元,福彩补助每人每年3元。

  5、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如何缴纳?

  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由所在单位年初随医疗保险费一次性代扣代缴,或由单位申请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随同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6、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内容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定期巡诊,观察病情,检测血压、体温、脉搏、呼吸等,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它给药途径;

  ② 根据护理级别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严格规范消毒隔离措施;

  ③ 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头洗发、擦浴等一般专项护理;

  ④ 采集并送检标本;

  ⑤ 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

  ⑥ 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的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⑦ 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康复治疗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

  ⑧ 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通过照顾和对症处理,减轻病痛,维持生命尊严。

  7、什么情况下可申报长期护理保险?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到30天以上,且预期持续卧床3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8、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服务形式:

  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

  9、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时所需准备的材料:

  ①《邢台市市本级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

  ②社会保障卡(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③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相关材料。

  10、长期护理保险申报鉴定流程:

  由本人或其家属通过承办机构、拟选择定点服务机构、长护险系统在线申请。承办机构定期组织安排两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失能等级现场评估,并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通过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发放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告知书。

  11、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和报销比例?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按以下标准执行:

  (1)参保职工接受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按相应的包干标准报销65%;

  (2)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外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医疗护理的,报销比例降低10%。

  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根据医疗护理服务形式,定点服务机构的医疗资质与服务能力,分别确定包干标准。对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实行床日包干管理。包干额度按下列条件执行:

  服务形式等级 床日包干额度 报销金额

  医疗专护一级

  医疗机构 90元/天 58.5元/天

  医疗专护二级

  及以上医疗机构 120元/天 78元/天

  机构护理 50元/天 32.5元/天

  (3)享受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每月享受服务6次左右,每次服务不少于90分钟,每次 12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的85%报销。

  其他县(市、区)报销标准可向当地经办机构咨询。

  12、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定额支付费用包括药费、医疗护理服务费、床位费、设备使用费、耗材等。

  13、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共同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部分由定点服务机构先行垫付,经办机构按季度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原则上每三个月办理一次中途结算;需中断或结束医疗护理服务的,可随时办理结算及出院手续。

  参保人员接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发生的费用无法与服务机构进行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其家属持社会保障卡、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表、全套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邢台市市本级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承办机构审核后进行手工报销。

  14、哪些情况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① 应由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支付的;

  ② 应由第三方依法承担的;

  ③ 已纳入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病防治等国家法律法规范围的;

  ④ 其他情况。

  15、评估结果是否终身有效?

  评估结果不是终身有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资格一年一审,通过年审的待遇顺延。同时定点服务机构会及时根据病人病情制定医疗护理计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根据效果或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方案。经评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6、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是指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结算、经办服务与日常协议管理的机构。

  17、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具备长期护理保险

  承办资质并与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商业保险公司。

  18、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定点服务机构是指本统筹区内符合条件并与经办机构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养老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

  19、市本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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