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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
1、各缴存单位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
2、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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