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企业帮扶制度
各地要建立领导挂点帮扶机制,明确帮扶领导,向复工企业派出驻厂员,重点企业安排帮扶工作组,随时掌握企业复工情况,帮助企业从严防控,协调解决生产原材料、物流、资金等复工问题,以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问题,确保企业复工平稳有序。各地要组建由防疫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指导督促所有复工企业按照防护指南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报送制度
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企业每天17:00前将当天疫情防控情况报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现异常情况,即时即报。
三、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工信、人社、卫健(疾控)、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办)等部门及驻厂员不定期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四、责任追究制度
对未报备擅自开工及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复工企业,责令停产,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核查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