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各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5)2021年5月13日-2022年5月12日在江油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m.my.bendibao.com/new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