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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才沙龙活动补助领取指南 义乌市人才沙龙活动补助领取指南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7 19:03:41
The Beginning

  一、补助对象

  承办以高层次人才服务为主体,以交流学术心得、展示研究成果、增进情感交流、分享生活乐趣为主的人才沙龙活动的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下称活动承办方)。

  二、补助标准

  人才沙龙活动补助采取预先申报、实报实销方式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嘉宾邀请、场地租用,补助标准为每场最高不超过20000元,活动规模一般不少于20人。嘉宾讲课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义乌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义财预〔2014〕31号)执行。

  三、补助程序

  1.沙龙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一季度组织申报年度沙龙活动计划,审核通过的列入定期举办的沙龙活动计划,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审核。

  2.不定期举办的沙龙活动,举办方应提前30日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活动计划,通过审核后纳入活动补助范围,并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备活动的详细方案,方案应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资金来源等内容。

  未通过审核和未按要求报备的活动不予补助。

  3.活动承办方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随附活动报备单、补助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表、经费支出证明(包括发票、合同等)、活动小结和图像资料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活动承办方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市人力社保局将收回财政资金,在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中作不良记录。

  2.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义乌市人才沙龙活动申报单

  2、义乌市人才沙龙活动补助申请表

  义乌市人才沙龙活动申报单

承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活动名称

活动主题

参加人员

活动地址

活动时间

活动费用

构成

支出项目

所需费用

活动承办

单位承诺

本单位为所提供报备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本次活动未获得市财政其他资金支持。

(单位公章)

年 月

活动主办

单位意见

本次人才沙龙活动由本单位主办,申请单位承办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意见:

签 名:

审核人意见: 签 名:

审批人意见:

(单位公章):

  义乌市人才沙龙活动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活动名称

活动概况

(附相关资料)

申领补助

活动主办单位意见

本次人才沙龙活动达到我单位举办预期目的,同意申报单位申领人才沙龙活动补助。

(单位公章)

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意见:

签 名:

审核人意见: 签 名:

审批人意见:

(单位公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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