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用湖北省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通行证信息平台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82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车辆保畅通、严管控、防扩散、防输出的工作要求,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伍家岗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车辆(省内)电子通行证申领、审核(批)、查验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通行证申领对象
(一)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
(二)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
(三)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
(四)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
二、电子通行证申领程序
(一)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办通行证”,选择“应急车辆”,进行实名认证(仅限与疫情防控运输相关的单位办理,非疫情防控车辆请勿申领)。
(二)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单位名称,单位联络人、电话,选择拟提交审核审批的指挥部,输入验证码口令:综合信息专班验证码290035,疫情防控专班验证码507196,生活物资保障专班验证码203108,市场监管专班验证码073624,社会捐赠专班验证码208381,督查专班验证码116850,宣传组验证码893228,社会稳定组验证码342533,交通保障专班验证码263204,上传单位信用代码证。
(三)输入车辆、人员相关信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四)上传本次运输的相关证明资料(主管部门批准或证明文件、运输合同、货物调拨单等)、人员流动证明和健康证明。
(五)点击提交,并选择“接受审核结果通知”,等待审核结果。
三、电子通行证审核(批)程序
(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信息专班、疫情防控专班、生活物资保障专班、社会捐赠专班、督查专班、宣传组、社会稳定组、交通保障专班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后台审核。审核人员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依据疫情防控通行政策对申领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批确认的提交至交通保障专班依规审批制证,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申领人。
(二)交通保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通行证后台审批,根据各组(专班)审核意见和申领单位提交的通行信息,确定通行有效期限,确认是否通过审批并告知未通过原因。
(三)通过审批的电子通行证,自动发送至申领人手机微信端,申领人可下载打印。电子或纸质通行证均为有效证明。
四、电子通行证查验程序
(一)查验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二)通行车辆驾驶人出示电子通行证,查验人员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电子通行证上的二维码,系统提示此通行证状态(分为有效、过期、未到期3种)。
(三)查验人员核查车辆和车上司乘人员信息与通行证记载是否一致。
(四)查验人员记录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结果(分为正常和异常),对体温异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
(五)查验人员根据查验情况,选择“放行”“劝返”或采取相应措施,点击提交完成查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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