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运河之都·乐购四季”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23“运河之都·乐购四季”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用券商家名单》范围内企业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进行相关线下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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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汽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因实名制要求,最低需支付0.01元)。
(三)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四)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五)汽车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7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
六、监督检查
(一)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应在店内张贴本活动规则原文,完整、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本规则,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趁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不能获得消费券。
(三)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如发现汽车零售企业、申请人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收回已发消费券,取消汽车零售企业、申请人参与活动的资格,转交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消费者参与活动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活动细则。本活动规则由济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