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公众普通纪念币兑换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安排,陕西省分行决定于2023年12月9日-12月14日,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以下简称京剧币)发行余量部分面向公众开展兑换。现将陕西省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承办银行及分配计划
京剧币经过首次发行后,在陕西省剩余104342枚,此次全部参与余量兑换。按照“谁剩余、谁处置”的原则,陕西省此次余量兑换的承办银行及分配情况如下:
陕西省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余量情况统计表
单位:枚
余量兑换网点设置情况、各网点分配数量详见各承办银行官网公告。
二、兑换时间与方式
陕西省京剧币余量兑换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12月14日,其中2023年12月9日-12月11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承办银行网点只接受公众个人兑换;12月12日-12月14日如京剧币仍有剩余,承办银行网点同时接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个人和单位同时提交兑换申请时,优先办理个人兑换。此次余量兑换,各类单位团体均可申请兑换。
陕西省京剧币余量兑换全部采用现场登记信息后直接兑换的方式。
三、兑换注意事项
(一)兑换限额。
1.个人兑换。每人兑换限额为20枚。
2.单位团体兑换。不设限额,以不超过提交申请网点所属承办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余量为原则。
(二)证件要求。
1.个人证件要求。个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2.单位团体证件要求。单位团体预约兑换的有效材料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代办要求。
个人办理兑换时,每人最多可代5人办理兑换,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兑换原则。
遵循“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原则。公众个人兑换阶段结束后,若该地区京剧币兑换完毕,将不再组织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内的兑换工作。
四、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