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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集体户出生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集体户口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2 22:20:33
The Beginning

  下列情形中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后可以在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除外),子女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先将父亲或母亲户口移至合法稳定住所,再办理出生登记。提交以下材料申报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为集体户口材料;)、居民身份证;

  (4)父母双方均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5)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的提供);

  (6)单位出具同意出生入户证明。

  (二)父母一方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一方属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应当随非高校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先将父亲或母亲户口移至合法稳定住所再办理出生登记。具体提交以下材料申报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3)父(母)一方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材料;

  (4)父(母)一方为集体户口材料;

  (5)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父母双方均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7)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入户的提供);

  (8)单位出具同意出生入户证明。

THE END

TAG:户口  集体  住所  婴儿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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