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24年历下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哪些?
亲爱的历下区市民朋友:
大家好!
2024年春节将至,在过去,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欢庆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的重要方式。但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还严重危害了大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并且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
一、历下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二、下列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处理:
按照《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主动遵守《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文明安全的方式欢庆佳节,做到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
宣传劝导 从身边做起
向身边人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树立安全、环保、绿色、健康的生活新风尚,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依靠大家共同营造。
倡导新风 从现在做起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守法自护的带头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文明新风,共同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历下区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守护平安历下做出贡献!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祝大家身体健康,生活美满,节日快乐!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