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到疾控中心电话被告知是密切接触者时该怎么办?
1、市民应留在原地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不要外出活动,告知疾控人员当前所在的详细地址。
2、时刻留意手机,及时接听疾控人员电话。
3、对流调人员的问题要如实回答,不隐瞒不撒谎。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区或单位有密切接触者时市民需要配合做什么呢?
1、市民不要惊慌,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2、工作人员会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场所实施临时封控管理等防控措施。市民居家不出门,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3、被判定为重点人群的市民,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每日体温和症状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告知防疫人员。
4、市民不传谣,不信谣,关注官方渠道(佛山发布、健康佛山、佛山疾控等)的疫情信息;不要随意拍照发上网络,夸大疫情造成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