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车辆追尾的定责:
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的追尾,认定后车全责。
2、连环追尾,一般认定后车全责。
3、前车压线行驶或加塞造成追尾,前车需要根据情况承担责任。
4、前车倒车造成的追尾事故,认定前车负全责。
5、前车溜车造成的追尾事故,认定前车负全责。
6、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事故的,认定前车负全责。
7、当前车车辆在调头时被直行车辆追尾,认定前车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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