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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17 18:29:56
The Beginning

  招生对象

  (一)小学

  1.具有本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①中心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需年满6岁半,即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②其他条件不具备的小学,报学区并经城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至7周岁。)

  (二)初中

  1.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

  2.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范围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武鸣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报名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入学。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户口簿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等)。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实际居住。

  3.分配原则

  按就近原则分配,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再由城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基本条件

  (1)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城区内(指中心城区以外其他乡镇),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城区以外,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报名材料

  申请就读武鸣区中心城区学校的,需向地段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各地段学校具体负责审核验证,并上门实地核查,形成地段生报名初审材料上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有效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出生证;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合法持有。

  (2)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武鸣区户籍不用提供);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签发。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购房的(以已交房并入住为准),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含合同书及契税完税证)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以及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上述合法有效的就业证明材料须于2021年6月24日前签发(订)。(武鸣区户籍儿童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不用提供务工材料)。

  (5)诚信承诺书。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参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学校审核。

  3. 排序规则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按以下顺序优先安排入学:

  (1)父母获城区级以上(含城区级)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

  (2)父母在武鸣区中心城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的;

  (3)父母双方在武鸣中心城区内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越长越优先,以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父母双方工作年限累加);

  (4)其他上级文件明确的优先入学事项。

  4.分配原则

  根据各公办学校生源和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按优先条件顺序,由近到远安排入学。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生源摸底阶段(2021年3月底前)

  城区教育局组织各小学对辖区学生生源摸底,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社区、村委配合学校做好生源(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摸底调查,建立2021年学生生源信息台账,摸清生源分布情况,核准、完善服务地段范围内住宅名称、门牌号码。

  2.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4月底前)

  城区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源摸底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计划,草拟本城区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提交城区政府审定。

  3.政策宣传阶段(2021年5月—6月)

  城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将招生政策、办法和程序通过武鸣区政务信息网、武鸣时讯等媒体向市民公布。6月中旬,城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并由学校公布城区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招生简章。同时,各学区、学校通过微信、QQ等方式进行招生信息宣传。

  4. 报名阶段(2021年6月中下旬、7月初)

  (1)网上报名阶段(6月25—7月2日)

  家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阶段(7月3日、4日)

  7月3日,户籍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7月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5.实地核查阶段(7月上旬)

  各地段学校详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实地核实是否实际入住、是否实际经营等。

  6. 录取阶段(7月中下旬)

  7月中下旬,各校公布经城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初中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入学原则

  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下同)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全城区各初中学生入学的地段由城区教育局、学区统一协调,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必须服从城区教育局生源调配。招生具体办法由城区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小学毕业生应在当地初中入学,实行小学与初中免试对口升学办法。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可参照本方案 “四、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执行。属本城区各镇户籍的原则上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属下列情况的,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审验材料,并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1.户籍在武鸣中心城区,小学阶段在外就读,初中需回到武鸣中心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属于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城区党委、政府鼓励投资条件,在我城区投资兴办企业,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政府引进人才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如果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随迁子女就读;如果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中心城区周边的双桥镇中心学校、宁武镇中心学校、太平镇中心学校就读。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填报信息阶段(6月4日前)。各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提交初中入学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回来就读、属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城区政府鼓励投资条件、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需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5日至18日到城区教育局(城厢镇解放街2号)提交材料核验。

  3.招生录取阶段(7月中下旬)。根据城区教育局的核准,各初中学校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THE END

TAG:城区  武鸣  监护人  或其他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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