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曙区直属初中怎么报名?报名后怎么录取?
区直属初中
(一)招生范围
月湖街道、西门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江厦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等八个街道为区直属初中招生学区。
1.本学区直属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
2.有本学区户籍和房产(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本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而在本区直属小学以外就读,现要求就读本区直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符合国家、省、市及本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就读本区直属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直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区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三)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在本区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报。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四)现场审核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申请直升对口初中的区直属小学毕业生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申请非“校校对口”初中、跨区回原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所在地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报名资格核验的小学毕业生,当年不再参加本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五)公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基本流程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 民办初中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优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2)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名单,由区教育局核定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操作规则另定。市属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等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原则上升入本校初中部。当报名升入本校初中部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该校不足人数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执行;当报名升入本校初中部的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升入对口李兴贵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也可以参加非本校民办初中招生。
2.公办初中录取:根据“校校对口”方案,录取申请升入对口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海曙外国语学校、宁波市实验学校、雅戈尔实验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3.海曙区致和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根据“校校对口”方案,录取申请就读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对口小学毕业生;
2.统筹安排“户房一致”非对口小学毕业生;
3.根据上级及本区有关政策,统筹安排以下各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本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对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已被公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作为民办初中补录对象。
(六)其他说明
宁波市爱菊艺术学校姚丰校区将视报名及审核后的实际学生人数,确定是否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