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确认
1.参保单位以职工2022年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不足12个月的职工,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例如某职工2022年7月入职,其2022年7-12月应发工资合计为42000元,则该职工2023年度应申报的年缴费基数为84000元(即42000÷6×12=84000元)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确定方法同上。
3.缴费工资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社险管〔2007〕9号)等规定执行。
》》》连云港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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