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人如需查核社保局划拨生育津贴的数额,以及是否已发放的,可通过什么途径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查询或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或获取回执单据了解结果。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是指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规定的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应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享有规定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休产假天数低于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上述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
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
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根据广东省的生育津贴计算方法,若职工生育时进行了剖腹产,其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视为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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