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更新于2021年8月25日。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宁政发〔2021〕74号),推出十项举措,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对此,南京人社局发布。
▶本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险种和标准?
本次阶段性降低各类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保费的费率,具体如下:
1.失业保险继续阶段性执行用人单位0.5%的缴费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8%下调至8.8%;
3.一至八类行业所属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分别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 20%。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率在0.9‰的基础上下调2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