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篇
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自治区属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
二、工伤保险费应由谁缴纳?工伤保险费率及缴费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及国家现行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 %、1.6%、1.9%。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在一个浮动周期内,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缴纳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情况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三、建设项目如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答: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用人单位用工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工伤保险,项目施工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为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施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人员增减变动。施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申请工伤认定,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何确定?
答: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项目或标段施工承包合同造价(或工程合同价)的20%,缴费费率为1.2%,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为缴费基数与缴费费率之积。